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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至5月13日!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快转给身边的朋友!
哈密微生活2022-05-09 20:28:19关注
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司法审判工作需要,经研究,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聘用制书记员,现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招聘对象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年满20周岁至35周岁(1987年5月13日至2002年5月13日期间出生)。
4.大学及以上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扫码添加客服,发送“书记员"获取岗位表及报名审查表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符合以下户籍条件者可视为哈密市户籍或生源:
1.哈密市户籍或生源的高等院校毕业生;
2.在哈密市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已满8个月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已满16个月以上,服务期限为3年的须已满24个月以上);
3.哈密市区(县)、乡镇基层公务员、工作人员的配偶或子女;
4.哈密市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
5.哈密市援疆干部的配偶或子女;
6.驻哈密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或子女;
上述人员涉及哈密户籍、资格证、服务期限、婚姻状况和工作经历时限的,均截止至2022年5月13日(含当日,下同)。
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8.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9.录用后因故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未满3年的人员;
10.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务员服务期内辞职未满3年的人员;
11.系本院在职及离退休工作人员直系亲属或近姻亲的;
12.2019--2021年哈密法院系统已招聘的聘用制书记员;
13.因其他原因不适合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时间安排
扫码添加客服,发送“书记员"获取岗位表及报名审查表
(一)报名、缴费及资格审查时间
本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的方式。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5月10日至13日10:00-13:00 ,16:00-19:30。
报名地点:
哈密市伊州区中山北路12号 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二)考试时间
本次招录不进行笔试,只采用面试方式。考试时间将提前通过电话或通讯软件通知到考生本人。
具体要求请关注“哈密法苑”及哈密微招聘微信公众号查看。
(三)成绩公布、公示与聘用
具体时间及内容请关注“哈密法苑”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内容。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聘用等。
请考生全程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请考生关注“哈密法苑”微信公众号,查看公告内容,下载并填写《2022年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根据招录岗位需求,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公告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照招聘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因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招聘岗位要求、条件,提供个人信息不实,在招聘过程中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考生只能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时须使用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填报基本信息,照片为蓝底一寸证件照。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考生填写的《附件2:哈密市法院系统2022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个人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与本人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籍信息及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是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提交证明材料与报名信息的确认和审核。资格审查工作在哈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
2.相关费用
(1)本次招录不收取考试费。
(2)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由承担体检工作的医院现场统一收取。
(二)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确定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入围面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于资格审查后确定并现场告知考生本人。
2.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
3.面试要求
(1)面试为现场面试。
(2)面试总分为100分,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公布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三)考试成绩
81001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此次考试成绩。
81002岗位: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国语、哈萨克语双语计算机实操成绩占总成绩50%,两项成绩相加总分为此次考试成绩。
本次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一年,期间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人员进行递补等工作可沿用本次考试成绩。
(四)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招录法院组织。体检须严格按照2016年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执行。体检须严格程序、明确责任、统一标准,确保公平公正进行。对体检复检的须严格落实当日复检、当场复检、七日内复检的不同项目要求。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提出复检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检)费用由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政治审查环节。
(五)政治审查
体检合格人员由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方式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
被政治审查人员须填写《2022年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考察表》,并按程序到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结束后,结果由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确定,对政治审查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六)公示
对政治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哈密法苑”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确定聘用人选。
(七)培训
对拟聘用人员在上岗工作前由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培训,培训内容为审判流程软件应用、档案装订及保密规定等。
培训结束时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签订为期2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监督及相关要求
(一)哈密市纪委监委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二)参与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工作要求,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关注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并按要求修改或确认信息,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六、有关待遇
(一)聘用制书记员工资按照现有聘用制书记员工资标准执行。
(二)依法享受社会保险。
七、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拟聘用企业工作人员及财聘人员的,须在与法院签订聘用合同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
(三)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政策咨询:0902-2259529
招聘监督:哈密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0902—2230627
扫码添加客服,发送“书记员"获取岗位表及报名审查表
附:1.《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表》
2.《哈密市法院系统2022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来源:哈密法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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